截至目前,河北省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脱贫,774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6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总要求,以及严格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全球贫困率上升的不良影响,河北省仍需下大力气研究制定后扶贫时期防止返贫的政策措施。实践表明,畜牧产业在河北省广大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此,建议在全省范围内设立后扶贫时代防返贫的政策性金融与保险措施,目的是保护养殖户的收入稳定,防止已经脱贫的贫困户返贫,巩固脱贫成果,保护和推动畜牧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河北省畜牧产业政策性金融保险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尽管国家和省政府对养殖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补贴政策,但多数的养殖主体表示在多类补贴项目上没有获得政府补贴。
(二)养殖户(场)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不高,受养殖业风险较大的影响,银行信贷相对谨慎。
(三)政策性保险覆盖面较低,与全国畜牧业发达省区相比较,河北省畜牧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都还有很大的差距,不仅畜牧业保险产品少,而且养殖户的参与度也不高。
二、完善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整合,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畜牧业发展
建议政府设立两只基金:一是设立省级畜牧产业发展基金,可由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打造畜牧业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建设;二是畜牧产业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畜牧产业引入更多的创投资本进入科技创新与研究领域。通过政策的引导力,尽快将工商资本、金融信贷、保险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到河北省优势特色畜牧产业集群建设上来。
(二)全面推行重要畜禽产品政策性养殖保险制度
一是制定主要畜禽养殖“利润保护计划”,当因奶业市场形势波动导致奶农利润大幅度波动时给予及时保护。同时,奶牛养殖场可自行选择投保的利润门槛和产量比例,还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保费标准承担与投保产量成正比的保费。河北省可为全省奶业发展以及肉牛、肉羊、生猪等产业发展制定“利润保护计划”,保护主要畜禽产品养殖者的合理利润,确保畜牧产业稳定发展。
二是设立政策性“畜牧业特色产品”养殖保险。积极谋划,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特色养殖产品的“疫病损失险”和“市场价格波动收益险”两个产品,明确保险对象,科学厘定保险费率,省政府出资提供一定比例的保险费补贴。提高政策性保险的省级补贴额度,以减轻县级财政配套补贴的比率,确保政策补贴落到实处。
(三)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以合作促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
在畜牧产业领域,积极推广“政银企互保”、“政银担”等金融合作服务模式,激发各金融机构的服务效能,尤其是大力开展政策性养殖保险,借助“银保合作”实现信贷融资、租赁融资以及其他社会资本融资。引导我省金融服务机构积极探索畜牧养殖设备融资租赁、活体生物资产抵押融资、项目周转资金额度借贷等金融服务新方式中的合作关系,满足我省畜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健全农担风险分担机制,解决畜牧业抵押担保难、银行信贷风险大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信贷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在明确担保对象、担保比率等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创新性提高农担的风险容忍度,更多地承担风险损失,以引导银行适当放宽增信主体的贷款条件;二是完善农担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鼓励各县(市)级政府设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扩大保贷款余额,实现农担县域全覆盖;三是扩大农担服务范围。进一步将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中小型种养户纳入担保范围,并强化产品分类设计,开发更多的具有季节性、时效性、区域性的差异化担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