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青:提高碳生产率促进低碳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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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义青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

提高碳生产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必由之路。我国区域经济增长方式已经由高碳型为主转向中碳型和低碳型为主。“十四五”时期,应以提高碳生产率为主线,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实现由中碳型和低碳型为主全面转向低碳型为主。

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全球变暖等气候问题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CO2占全球温室气体(GHG)总排放量80%以上,人类生产活动排放的CO2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有学者指出,气候变化影响造成环境成本占全球GDP的5%以上,加快全球气候环境污染治理,实现国家绿色发展符合各国利益。同时,受世界范围内地缘政治影响,不同国家间经济发展质量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对实现国家低碳发展、提高环境质量、制定低碳减排目标具有重要影响。2020年9月22日,在联合国一般性辩论上,我国提出在2030年前力争实现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相比已经实现碳达峰的发达国家,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但这体现出大国担当,治理全球污染积极性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

碳减排助力产业绿色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实现经济增长奇迹。但在经济增长背后,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代价巨大。2005—2013年,我国CO2排放年均增长率7%,且随着经济发展,CO2排放量仍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增量均处世界高位。从国内看,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环境容量限制和气候恶化压力限制产业进一步发展。积极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是实现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我国政治影响能力的内在需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以温室气体净零排放为指向,实现国内产业绿色转型革新,有效缓解目前各省份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容量限制压力,突破经济增长局限。同时,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以及城市化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能源作为支撑我国建设最重要的资源,在支撑我国取得经济增长奇迹的同时,也是造成我国环境污染、温室气体大量排放的根源。对化石能源的需求,使得经济增长步伐与能源利用需求协同;经济的持续增长导致碳排放量不断增加。协调经济增长与碳减排的关系,为我国实现产业绿色转型,保障经济增长同时实现低碳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碳生产率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大幅提高

将碳减排重点放在CO2治理上,这符合我国碳减排治理现实。与碳排放强度相反,碳生产率描述了在一定时期内,单位CO2贡献的生产总值。相关研究显示,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碳生产率、能源消费等联系密切。

研究显示,全国各省份中,碳生产率水平较高的省份有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湖南、湖北、四川、重庆;碳生产率水平处于中游的省份有海南、天津、河南、云南、江西、山东、广西、安徽、黑龙江、陕西。碳生产率增长较快的省份依次为北京、云南、河南、湖北、重庆、贵州、湖南、上海、福建、浙江;碳生产率增长处于中游的省份依次为山东、天津、四川、吉林、广东、江苏、甘肃、江西、陕西、河北。碳生产率水平较高且碳生产率增长较快的省份为北京、上海、福建、浙江、湖南、湖北、重庆。

依据碳生产率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经济增长方式划分为低碳型(又分为低碳Ⅰ型和低碳Ⅱ型)、中碳型(又分为中碳Ⅰ型和中碳Ⅱ型)和高碳型(又分为高碳Ⅰ型和高碳Ⅱ型)。1997—2007年,经济增长方式属于高碳型的省份有22个,属于中碳型的省份有8个,属于低碳型的省份为0;到2007—2017年,属于高碳型的省份降至4个,属于中碳型的省份升至13个,而属于低碳型的省份达到13个。通过前后两个阶段对比发现,我国区域经济增长方式已经由高碳型为主转向中碳型和低碳型为主。

1997—2017年,北京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了由中碳Ⅰ型到低碳Ⅰ型的转变,碳排放量实现负增长,已经越过峰值,依靠碳生产率支撑起了经济增长。2007—2017年,天津、吉林、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贵州、云南等12个省份经济增长方式进入了低碳Ⅱ型。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部分省份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与此同时,碳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度提高,经济增长呈现低碳化趋势。

五方面举措提高碳生产率水平

提高碳生产率要求我们兼顾碳减排和经济增长,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的双赢。为进一步提高碳生产率水平,如期实现双碳目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进一步加强碳核算体系建设。降低碳排放量,需要碳核算体系的支撑,对整体、部分碳排放总量进行合理计算。建立统一的碳核算体系,为减排政策实施提供碳排放量的可靠依据;健全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建立独立第三方核算机构,通过官方报送体系建立系统完善的整体碳核算体系。

构建灵活、安全、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强分布式电网建设,加快发展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降低目前煤炭发电比例。通过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分析省域内用电标准,完善用电结构,提高用电就地平衡能力。充分利用生物质能以及工业生产余热,提高氢能生产效率,逐步转变以化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结构。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工业碳减排的着力点应重点放在电力、钢铁、有色、水泥、石化、煤化工及焦炭等高碳行业上,进一步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动高碳行业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发展低碳产业;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与被动房等低碳建筑;加快发展轨道交通和电动汽车等低碳交通;大力倡导并积极推动低碳消费;持续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强化技术创新。实现碳中和目标,是对现行能源利用结构的根本性变革,实现终端能源电气化,实现清洁能源供电是实现供电零排放的基础。以光伏和储能为主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电网,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前提下,不断降低发电与用电成本,逐步提高光伏发电比例;在非电领域,降低制氢成本,提高碳捕捉能力。智能电网的建设、发电成本下降以及低成本制氢等技术的实现,需要政策上的推动以及资金研发的支撑,不断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不断缩小清洁能源制造、利用与传统能源的成本差异。加强对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转化。

建设保障措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仅需要国家整体战略规划以及政策支持,同时需要加强保障措施,保障各项减排政策、技术等得到有效利用。在碳核算体系完备前提下,建设一批高素质核算队伍,通过聘请行业内优秀人才,以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碳核算、碳减排素质培养,不断加强省际、国际间交流;充分利用政策以及资金激励机制,以法律或法规方式,完善碳减排政策,提高企业以及行业减排积极性,通过贷款、转移支付等方式,扶持减排技术研发,补贴低碳成本;协调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低碳技术市场应用,同时政府予以引导,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机制;加快碳市场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在碳减排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