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抵消了助企纾困政策红利?
发布时间:2021-12-22
信息来源:范社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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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然而,一些地方的执法者漠视群众利益,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机械性执法、逐利性执法等问题依然存在,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切身利益。
基层执法者是公职人员中最为忙碌辛苦的群体,他们无惧日晒雨淋,常年奋战在便民服务的第一线,但因为存在一些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等现象,使得执法行为变味走调。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利,人民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 出现问题的原因,根子还在官本位思想在作怪,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牢固。行政执法中的官僚主义形式多样、名目繁多:有的地方为了完成“任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有的地方为了多罚款,有意将交通警示标识设计到相对隐蔽的地方,甚至设计“钓鱼执法”;有的地方为了多罚款和企业搞起了“协商罚款”,寅吃卯粮;有的机械执法,以罚代管……为此建议: 第一,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要全面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刻内涵,将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意识贯穿于执法履职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标准。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防止各种名目的乱检查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表决器”交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诠释为民执法、为民谋利,以宽严相济的尺度、合理合法的方式赢得人民的理解。 第二,坚决杜绝罚没任务化、指标化,切断执法机构进行逐利性执法的利益链条。对依法行政保持常态化高压,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合理完善非税收入考核办法,全面提升精细化、科学化执法水平,对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第三,给予行政执法人员稳定经费保障,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机构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同级财政部门应统筹本级财力,按照当地经费供给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根据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任务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适时调整保障标准,切实加大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经费需要。 第四,严格监督问责,倒逼执法质效提升。研究制定责任追究机制,根据行政执法的职能要求,将行政执法责任及时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岗位,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和追究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的实施监督,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按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高质量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执法者只有牢记人民至上,坚持执法为民,用真心丈量民情,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才能无愧于人民赋予的权力。(作者:范社岭,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秘书长)来源:《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2月21日 第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