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制网|解读河北省“两会”代表访谈 康君元委员:建议通过保护民营企业家个案监督,促进营商环境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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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护民营企业家背景。法制环境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建设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司法。全社会都要保障公正独立司法,减少对司法不当干预,尤其是党委政府要尊重司法,筑牢保护民企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同志多次就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一再强调我们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河北也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号召,在各个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但是河北省司法界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企业家被不当司法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行政干预民营企业案件屡见不鲜等等。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落后的司法观念,使得民营企业家危如累卵。一些司法人员受“有罪推定”的陈旧执法观念影响,并未树立“疑罪从无”的理念。第二、逐利性司法的机制设置,变相激励了损害了民营企业家的行为发生。由于经济绩效是考核地方“一把手”任期内政绩的重要指标,地方政府与司法机关在“创收”上实现共赢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种“正向激励”的罚没经济,尤其在财政税收紧张的当下更是如此。第三、司法受到“左”的干预、干扰、民营企业家丧失最后司法防线保障。民营企业家一旦涉罪、更容易受到更高层面的领导重视、关注、批示。司法机关领导又根据揣测,以执行所谓的政治正确指示向下级层层传导、下级又层层加码、直至办案人员也要坚持所谓的政治正确、通过不惜错误严惩民营企业家的手段以证自清、以求自保。第四、缺乏有效监督,尤其是缺乏个案监督。在司法实践当中,冤假错案频发主要在于执掌企业家生杀予夺大权的司法机关很难被监督。目前已有的监督要么过于宏观,要么流于形式,很难产生监督实效。而个案的监督没有有效开展,则是民营企业家权利经常被侵害甚至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而每一个重大的冤假错案几乎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上述的几种主要原因。例如,前不久邯郸市丛台区法院一审宣判的民营企业家王文现等21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就出现了选择性地扩大、拔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严重错误适用法律:将招商引资、让利于民的王文及其家属员工认定为黑社会,即使其紧跟政府部署、执行政府行为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甚至正常的“叫菜”行为都当作了黑社会犯罪行为,甚至罗列、拼凑一般违法行为作为黑社会犯罪处理,凡此种种,已经达到了触目惊心、令人不寒而栗的程度。王文现被罗列罪名达14项,总和刑期达87年,顶格执行25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而且该案还没有一审审判前,当地政府就强行接管了王文现投资兴建的南大堡市场并违规处置市场资产。该案目前亟需监督,以保障王文现案件摆脱外在干预,实现公平和正义,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建议。1、加强河北省高院对全省法院的个案监督:敞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社会团队等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的关注渠道;通过网络、函件和信访等方式方便企业家及相关人投诉;建立完善投诉平台的运行和答复;组织有法律背景的法学专家、律师参加的专家评审会,必要时进行论证听证;曝光行政干预司法的典型事例;2、加强河北省高院与河北省工商联合作;完善保护民营企业家案件受理、处理和答复的闭环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3、定期公布、宣传保护民营企业家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弘扬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典型事迹,营造营商环境;4、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民营企业家讲话精神,主动纠正一批民营企业家的案例,惩治导致冤假错案的办案人员,将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案例数量质量列为法官绩效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