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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部少华)日前,民建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分会员深入调研后建议,应落实使用单位责任,强化电梯的生产、安装检验和审批手续,制定电梯突发事故预案和救援应急预案,尽可能避免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民建秦皇岛市委在调研中发现,造成电梯事故的原因有:电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在生产、安装环节存在问题,人员违章作业;物业管理部门对电梯安全管理不到位,维修人员不能及时发现隐患,目前90%的物管人员都没有取得电梯维保资格,不具备相应专业救援知识,电梯发生故障时盲目施救;小区居民和环卫人员不能正确使用电梯,将客梯当货梯用、超重使用,打扫楼道时将垃圾扫进电梯天井,导致开关电路出现故障等。
对此,民建秦皇岛市委建议:质监部门应强化电梯的生产、安装检验和审批手续,落实使用单位责任,规范电梯维保安全行为,提高维保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监督,督促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和维修,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电梯突发事故预案和救援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反应能力。同时,加大电梯正确使用和紧急情况正确救生方法的宣传,使广大居民对电梯安全有正确的认识,避免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引自2011年8月8日《河北日报》议政建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