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报告高屋建瓴,是新时代的纲领性文件,作为法律职业群体中的一员,我专门就报告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点进行了关注。对此我谈以下几点:
一、报告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革命”就是打破旧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国家的法律体系也是如此,只有建立适应社会向前发展的法治制度,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制度已经发生深刻变革,政治体制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同时,人民对民主、法治的要求、司法公正的要求、社会法治环境的要求日新月益,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对法治提出新的要求,都需要以更大的勇气和魄力打破旧有思维,进行新的变革。
中共二十大报告,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显然将中国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更高的高度,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视。
二、就是重申“以宪法为核心”“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不变色,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位不动摇,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不动摇。实践证明只有做到这两个坚持,才能提纲挈领,捉住整体法治及其他建设的核心。这是基础,到什么时候都不能动摇。
中共二十大报告,还将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并进一步强调了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重要性,同时从路径上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同时,报告强调坚持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持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并重点提出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这都为我国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