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8日,主题为“保护共同农业遗产,促进全面乡村振兴”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在浙江省青田县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致贺信,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弘扬农耕文明的高度重视,展示了为发展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事业作出中国贡献的坚定决心。
2015年,我国发布并实施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确立了“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方针,成为第一个出台规范性管理办法的国家。目前,我国以15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位列首位,并建立了“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多方参与”的管理机制,为世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然而,与其他类型的自然与文化遗产相比,我省的农业文化遗产尚存在普及度不够、制度与法律缺位、科研与人才队伍薄弱等问题,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任重而道远。对此,建议如下:
一、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化,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一是地方组织立法调研,依据农业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农业文化遗产遴选、保护和管理要求,推动社会实现本地农业文化遗产有法可依。二要明晰产权问题,只有明确农业遗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农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避免他人随意的剥夺、征用和侵占,提高农民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与自豪感。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常态化
一是成立跨部门的文化遗产综合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整合资源,提高效率。二是建立完善遗产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及时对遗产所在地的农业资源、知识技术、生态环境等进行监测、存档,并做好遗产保护工作年度报告,记录遗产保护工作及当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三是健全产业促进机制,通过政府引导与招商引资,延伸特色农业产业链与价值链,让农民通过决策参与、活动参与、利益分配等形式提高收入水平;四是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常规预算,设立专项保护基金,特别是对经济效益较差的遗产项目应建立并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同时鼓励遗产地利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开展精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
三、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
一是加强学科建设,建议高校特别是农业类院校增设农业文化遗产本科课程及研究生专业,培养更多实用人才;二是在国家重大研发计划中设立针对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课题,加强研发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综合研究;三是建设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吸引遗产地高校与科研机构等加入保护队伍,为遗产保护工作提供监测评估、技术支撑、可持续发展等支持,推动农业文化遗产开发与利用提质增效。
四、加大宣传科普力度,明晰农业文化遗产内涵
遗产地政府应在适当地点设立农业文化遗产展示厅,大力宣传农业文化遗产概念与内涵、保护理念、技术历史、民俗文化等内容,让群众更好了解农业文化遗产,增强认同感与自豪感。组织教育培训活动,对基层领导干部就遗产概念内涵、管理原则、管理内容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遗产管理效能。此外,还可多利用文化与自然遗产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农博会等重要节日与展会开展宣传活动,让农业文化遗产走进大众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