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河北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举措,持续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对大量保存完好的古村落进行了保护和开发,在继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民俗游”等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但我省传统古村落保护开发利用整体进展还相对缓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古村落处于老龄化空巢化,民俗文化濒临消亡,陷入了“有文脉无传承”的尴尬境地;二是对古建筑古民居保护缺乏指导,导致古村落“自建性破坏”;三是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缺乏有效监管,大多没有建立专项资金应急机制,一旦出现古建筑突发性破损,势必造成许多古村落古民居得不到有效保护和修缮。
乡村振兴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理论创新的突破点。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应有效保护开发利用传统村落,让传统村落在乡村振兴中现独特价值和文化魅力,对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强专业指导,构建乡村振兴一盘棋格局
一是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深化古村落的文化、历史、建筑等方面的研究。将古村落开发统一纳入各市全域旅游的大盘子,加强政府各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和开发管理,建立规划、国土、住建、农业、文化部门和县乡政府统筹协调机制。二是从完整保护太行古村落出发,将典型古村落古民居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保护开发试点,由市级政府进行统筹规划设计,统一创意策划,串珠成链,抱团发展,整体保护,合理开发,提高古村落的层次、水平和影响力,促进古村落开发和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文化底蕴,做好古村落宣传推介工作
古村落开发利用旅游的法宝,就是使民俗文化注入活水传承下去,要依托生态、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做好古村落的主题策划和推介工作,要深度挖掘说书、唱戏、庙会、农家菜这些民俗元素,主推一村一品,形成休闲度假、农事体验、民俗风情、红色教育、影视基地等旅游产品,适度恢复古作坊、古磨坊、古酒坊、豆腐坊等可参与性的商业景点,打造空气清新、景色宜人、民风淳朴的“诗意古村”和“民俗古村”。
三、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开发
一是成立古村落保护基金,在道路规划建设、水电管网铺设等基础设施方面给予支持;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大力招引优质项目和优秀企业,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开发古村落,利用乡村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带动乡村脱贫致富。 二是在统筹建设中以保护古村落的整体风貌为前提,避免破坏古村的古朴氛围;同时做好民宿新村的规划建设,完善各项现代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旅游环境。三是借鉴成功经验,彰显独特价值。四是不断细化古村落保护和发展措施,为实现古村落振兴提供资金保障、产业保障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