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选登: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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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河北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举措,持续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对大量保存完好的古村落进行了保护和开发,在继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民俗游等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但我省传统古村落保护开发利用整体进展还相对缓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古村落处于老龄化空巢化,民俗文化濒临消亡,陷入了“有文脉无传承”的尴尬境地;二是对古建筑古民居保护缺乏指导,导致古村落“自建性破坏”;三是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缺乏有效监管,大多没有建立专项资金应急机制,一旦出现古建筑突发性破损,势必造成许多古村落古民居得不到有效保护和修缮。

乡村振兴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理论创新的突破点。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应有效保护开发利用传统村落,让传统村落在乡村振兴中现独特价值和文化魅力,对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强专业指导,构建乡村振兴一盘棋格局

一是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深化古村落的文化、历史、建筑等方面的研究将古村落开发统一纳入各市全域旅游的大盘子,加强政府各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和开发管理,建立规划、国土、住建、农业、文化部门和县乡政府统筹协调机制。二是从完整保护太行古村落出发,将典型古村落古民居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保护开发试点,由市级政府进行统筹规划设计,统一创意策划,串珠成链,抱团发展,整体保护,合理开发,提高古村落的层次、水平和影响力,促进古村落开发和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文化底蕴,做好古村落宣传推介工作

 古村落开发利用旅游的法宝,就是使民俗文化注入活水传承下去,要依托生态、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做好古村落的主题策划和推介工作,要深度挖掘说书、唱戏、庙会、农家菜这些民俗元素,主推一村一品,形成休闲度假、农事体验、民俗风情、红色教育、影视基地等旅游产品,适度恢复古作坊、古磨坊、古酒坊、豆腐坊等可参与性的商业景点,打造空气清新、景色宜人、民风淳朴的“诗意古村”和“民俗古村”。

三、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开发

一是成立古村落保护基金,在道路规划建设、水电管网铺设等基础设施方面给予支持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大力招引优质项目和优秀企业,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开发古村落,利用乡村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带动乡村脱贫致富。 二是在统筹建设中以保护古村落的整体风貌为前提,避免破坏古村的古朴氛围同时做好民宿新村的规划建设,完善各项现代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旅游环境。三是借鉴成功经验,彰显独特价值。四是不断细化古村落保护和发展措施,为实现古村落振兴提供资金保障产业保障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