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选登: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建议


001 (1)_副本-1.jpg


优化营商环境既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也是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的有效措施,对于推动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目前,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效,但与企业的期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服务企业不优作风问题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够顺畅涉企服务有待优化。要充分结合发展实际,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和举措,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议如下:

一、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完善优化长效推进机制

一是在窗口服务方面。对窗口一线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对不适宜的人员进行调整,选派业务精、作风正、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一线窗口。强化上岗人员岗前培训,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业务学习,完善窗口服务人员考核管理机制,增强服务理念和业务素养。二是在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方面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关于服务效能的量化指标和涉企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在监督问责方面。根据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要求,建立重点监督检查内容清单,规范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界定程序和保障措施,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

政府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常态化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难以兑现的“画饼”政策。分批持续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提高政府公信力。对部门不及时清理、修订的政策文件,不予财政资金支持,强化文件清理和财政预算的严肃性。二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健全信用承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对守信企业给予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政策。三是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以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和法院裁而未决、判而未执的涉诉案件为重点,持续甄别纠正侵犯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确保政策落实

一是完善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和各专项组职能职责,建立有效的督查、通报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间常态化沟通机制,增加理解包容,促进部门联动。二是建立学习考察成果转化制度。要敢于对标先进,善于学习先进。学习考察后制定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真正把考察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建立完善重大政策决策制定落实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实施办法。成立政策督办专班,对部门出台的重大规划、重要政策文件开展常态化督办。

发展数字经济,赋能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数字产业、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制定出台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定价相关制度。二是集聚创新资源。鼓励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设立数字经济领域技术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科技研发、成果应用探索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异地交流合作机制。三是推广“机器换人”,推动政务标准化、智慧化跨越式发展,学习厦门应用政务一体机经验,在企业、银行、酒店等人流密集地增设一体机,持续扩大使用场景、增加功能,便利企业群众办事。通过加强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手段运用,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智慧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全面提高政务服务的品质和效能,以科技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