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各行各业的生存之本及核心竞争力,也是我省与其它先进地区差距体现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在省委的领导和重视下,我省人才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随着其它地区在引进人、用好人、留住人的诸多优惠政策,及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情形下,我省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有关人才引进中出现了“常来常往”的招聘怪圈,找人难、招对难、吸引难,留住难,用好难的问题屡见不鲜,反映出我省人才工作在制度安排、政策保障、服务体系等方面还亟待加强。
我省人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人才结构不合理,高精尖和产业人才“短板”突出,京津冀一体化人才协同发展步伐较慢;二是人才工作机制不健全,配套政策缺位;三是人才与产业融合集聚不够,人才市场化水平仍需全面提高。对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大力实施人才强省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强化各地各级对人才工作的重视,强化人才目标考核,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建立地方人才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健全省、市、区县三级人才工作机制,设立统筹区域人才工作的专门机构,形成政府部门、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多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完善我省相关的人才政策,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资助奖励、管理服务等领域作出具体规定,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层级认定目录和创新创业支持激励政策体系。综合运用项目扶持、金融和信息服务、平台支撑、政策激励等手段,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强化政策、组织、财政、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从而完善服务管理体系,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政策环境。设置硬性相关指标规定,加大各级财政人才经费投入,各地均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逐步提高人才经费投入。
二、推动高层次产业与人才的协同发展
以人才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京津冀产教融合、校际、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效衔接。通过精准对接京津高校,开展高校产教联盟建设,互利多赢,共享共建,支持京津高校与各地政府、行业企业联合共建校地(企)技术研究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究机构,提升产学研合作和开放创新水平,探索实行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的有效机制,形成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共同体。紧密结合产业发展方向,瞄准前沿技术创新,聚焦人才体系建设重点。建议在制定新的人才扶持政策时,进一步加大对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民营制造业企业人才扶持力度,健全完善实体企业特别是民营制造业企业留用大学生补贴政策,保障人才“引进来”;给予民营制造业企业土地政策上的优惠,鼓励扶持民营制造业企业为工作时间较长的人才提供企业自建住房等,保障人才“留得住”。
三、优化政策供给,着力解决人才流动、交流和评价等问题
在人才流动方面,应适度放宽岗位管理限制,设立产学研合作试点,增加产学研人才岗位,提高人才流动的灵活性;着力改善各类人才学习和培训的资助条件,帮助科技人才了解前沿、寻找科研方向和拓展发展机会。在人才评价方面,应当构建更加灵活有效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事务上的自权;扭转人才评价活动与职称、学历、头衔、获奖和承担项目数量等直接“挂钩”的倾向,增加高校院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注重奖励真正具有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探索实行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多元激励手段。提高对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企业技术人员和本土人才等对象的培育力度。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引进人才的合法权益,赋予其充足的学术自主权,针对青年人才设立更具包容性的评价规则,为职场初期的优秀青年人才提供较为充足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