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三河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规定,经市纪委监委审议通过,决定聘请10名同志为三河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民建廊坊市委委员、民建三河总支主委李海玲受聘。
李海玲,2012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历任民建廊坊市委委员、民建三河总支主委,河北省人大代表、廊坊市人大常委,三河市政协常委。
任民建三河总支主委以来,她以身作则,带领全体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履行职责。在她的带领下,民建三河总支蝉联当选廊坊市先进总支,2020年再度荣获“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她个人被授予“纪念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70周年特别贡献奖”“民建全国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民建全省优秀会员”“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三河市第一届市长特别奖”等荣誉。
受聘特约监察员,她表示一定不辜负使命,在新一届监察委员会工作中,必当履好职、尽好责,做好对三河市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对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出台重大政策、重要文件表达自己的真切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