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民建邢台市桥东区支部主任、区政协副主席胡希民和担任区工商联副主席职务的民建会员出席了邢台市委统战部和市工商联举行的学习贯彻市党代会精神征求意见座谈会。
在会议上,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刘明磊传达了中共市委第八届党代会议盛况和会议精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曹剑钧领读了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介绍了起草“实施意见”的背景情况并向大家征求意见。与会人员对“实施意见”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胡希民在讨论发言中说,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1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8月15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在9月27-19日中共市委第八届党代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即出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的。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私营经济为有益补充”的经济政策,已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历史过渡时期;新形势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对工商联机构建设、工商联组织的统战地位、在统战组织中的职能、工商联服务职能的分配等提出了建议和对“实施意见”条款中的文字表述限定提出了意见,使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更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