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民建石家庄市委长安区基层委员会法律工作服务站,针对日前北京市财政局会同河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法律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法律诉讼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简称政府采购法律服务需求标准)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民建长安区基层委员会主委曹志刚出席了本次会议,负责法律服务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及会员等十余人参会。
座谈会开始前曹志刚介绍了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勉励工作站同志们要继续发挥法律专业的优势,服务好民建会员企业及会员,在立法调研、法律政策制定及普法中发挥出更大作用。座谈会开始后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所事务所合伙人孙小红律师和国信公证处主任韩永启律师,分别针对《法律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法律诉讼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的内容给大家做了逐条介绍。在此基础上,全体参会人员结合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目前政府采购的实践以及律师在政府采购服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就两个政府采购法律服务需求标准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大家踊跃发言,讨论热烈,重点对征求意见稿关于法律咨询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法律诉讼服务的范围、服务主体资质及服务团队要求、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服务履约考核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碰撞和探讨。
此次政府财政部门公开征集政府采购法律服务需求标准,是优化法律营商环境,促进京津冀区域法律服务一体化的重大举措,参会人员一致表示会尽快将座谈会的成果反馈给有关部门,期待政府法律服务需求标准尽快出台,汇集更多优质法律资源为法治政府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