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来,现任河北唯实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山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担任中共唐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
自2018年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他尽职履责,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各项会议、执法检查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提出立法议案,为河北省的法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担任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履职7年间,共提出立法议案32件,各种建议意见16件,调研报告1份,共计近31万字。
坚持学习不松懈
作为人大代表,为使自己更好地履职,他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代表培训,认真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习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有了系统了解,增强了政治敏锐力和政治鉴别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坚实基础。
履职尽责显担当
当选人大代表以来,他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立法听证会、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法院案件审理等,处处见到他的身影,他要求自己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
——立法议案数量多、质量高、填空白。
十三届人大代表期间,他先后提出了《关于制定<河北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议案》等共计20项议案。十四届代表期间,提出了《关于制定<河北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的议案》等12项议案。
这些立法议案均被列入了河北省的立法计划,这些立法议案的提出为河北省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填补了河北省立法的空白。其中《关于制定<河北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议案》被十三届三次会议确定为“1号议案”,受到时任省委书记王东峰的高度重视并亲自批示,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的认真调研,于2020年9月24日第19次常委会表决通过。另外第四次会上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也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已生效,该项立法被评选为2021年度河北省十大法制成果。另外,《河北省医疗纠纷与处理条例》《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河北省优化行政审批条例》5项立法议案,经十三届人大经常委会表决通过,现均已作为河北省地方法规正式实施。《关于制定<河北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的议案,均被确定为十四届省人大第一、二次会议一号议案。
——意见建议贴民生、有举措、见实效。
作为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也是达标的一项重要工作。几年中,他在提升河北省城市管理、营商环境改善、教育医疗等方面公提出意见建议16项,大都引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建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基本得以解决。
——认真调研出精品、谋发展、站位高
2018年结合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调研工作,先后走访了农村基层、科技以及服务型企业,对于三农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经过大量的调研,撰写了《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调研报告》,报告提出了以基础产业为依托创设三产融合发展,实现三产融合发展的良性循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政府引导和优化服务,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农业,加大农业高新技术投入的建议。
立足本职当模范
作为法律界的代表,特别是作为一名律师代表,在担任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本职工作中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多次受到省市司法行政及律师协会的表彰,积极投入公益法律服务,成功办理全国各界高度关注的的上海市副市长受贿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依法行使律师辩护权,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21年被唐山市司法局评选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
认真履职续新篇
作为人大代表,他忠实于人民,服务于百姓,真真切切为民所想,认认真真为民履职。每次参加人大会前,为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议案或意见、建议,要进行充分的调研、走访、视察,查阅各种资料充实内容,力求提出有价值的议案、建议。每一份议案、建议都体现了对社会民生、民情的重视,这也是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真实记录。
展望未来路,他深知肩负着人民赋予的使命,坚持做一名政治过硬、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代表,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不辜负代表的职责。他表示,将继续关心、关注河北省的法制建设和社会治理以及百姓身边事,进一步做好议案的调研书写,争取拿出最好的议案,创新立法,完善河北省的法制体系,为河北法制建设添砖加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