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河北省委提案助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高质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是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截至2022年底,河北省约有6.8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中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已达3万多家,服务面积2.5亿亩次,平原粮食主产区和丘陵山区粮食作物多环节托管服务面积占比达71%和52%。为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2022年8月10日,河北省发布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调研发现,目前河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农户满意度不高,《规范》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不强是一个主要原因。为促进河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急需完善《规范》,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

为此,民建河北省委就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课题进行调研,向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的建议。民建河北省委建议一是提高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的质量完善相关内容增加量化指标细化粮食作物服务作业标准二是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实行动态监测组织具有专业技能的科技人员和农业专家建成专门小组,在不同关键服务环节开展随机抽查,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动态监测三是考核“第三方评估+受众评议”综合评价服务效果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最终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四是完善和执行地方标准与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将地方标准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工作与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管理、多个信息化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工作紧密结合。

4月中旬,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对此提案进行反馈,表示国家和我省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工作各级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标准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发展。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控制规范》围绕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起草单位,对该《规范》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调研,结合实际充分论证,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下一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合作,结合河北实际,积极主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的制定和推行。一是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组织河北、安徽等6个省份相关专家开展调研,制定《小麦社服标准》等一系列标准。我省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国家做好有关工作。二是完善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各地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发展,因地制宜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好经验、好做法。三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宣传与推广。在用好文件、简报、会议、培训等宣推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宣传,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的作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的推广,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