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邢台市委提案规范机动三轮车管理



机动三轮车不只是交通工具,更是生产工具。三轮车特有的大容量和灵活性,深受城市中快递行业、蔬菜百货等小商品运输者青睐,尤其是载重型的电动三轮车,帮农民运肥料、拉粮食、砖瓦,是大家最朴素的出行需求。但同时机动三轮车时常占用道路造成交通拥堵,灯光、刹车、转向等机械性能较差,非法拼装、改装,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现象屡禁不止,交通事故频发。

对此,民建邢台市委在年初的政协邢台市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集体提案《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机动三轮车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建议》,一是对所有机动三轮车进行登记、上牌、购买交强险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二是驾驶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记分制度。四是加大对三轮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规范生产、经营、车辆管理、登记、通行及监督管理等活动行为。

邢台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日前予以答复如下,一是依法对生产、销售环节电动三轮车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电动三轮车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标准,切实提升电动三轮车及配件质量水平。二是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多层面、全方位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广大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安全上路,文明驾驶。三是持续加强路面整治力度。开展一系列的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大对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在日常执法工作和早晚高峰执勤中,针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劝导,对拒不服从管理的驾驶人,依法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