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职能 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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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目标,要顺利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以环境优势赢得发展优势,以高效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加大政策执行监督和改革创新力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督查,保证落实。另一方面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改革性措施,探索实行政府服务“零收费”,建立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实行“涉企收费执收证”制度和“一口收费制”。
    全面规范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行为。抓住关键,切断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利益链条。对行政机关委托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办理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检验检测等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处理。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取的各种会员费、培训费、评审费等进行审查核定。对严重违规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依法作出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取缔等处理,对负有责任的行政机关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效能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监察机关与法制部门应抓住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权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省各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重要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情况继续开展综合监督检查,持续提高行政效能。
    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的引导扶持力度,创造性地破解土地、资金、人才困境。一要制定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扶持优势产业。二要选择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加快改革,把曹妃甸新区和渤海新区作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试验田,对其行政体制进行科学设计。
    探索开展惠民服务绩效提升工程。进一步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矛盾隐患排查,促进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重点建立就医、上学、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灾害救助等方面的地方法规,不断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探索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第三产业和民间组织的发展。

    作者:省政协常委、省民建主委、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秦博勇(载于2012年6月28日《河北日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