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民建保定市委会同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在民主党派会议室召开提案答复会,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就民建保定市委集体提案《关于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完善城乡环境常态化整治提升管理的建议》进行答复。民建保定市委专职副主委王文志、秘书长费玉川、四级主任科员孙伯垚,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提案负责人参会。
民建保定市委在提案中表示,城乡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基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息息相关。“千万工程”的成功实践,为我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树立了典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保定市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基础设施薄弱。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道路硬化率较低,排水系统不畅。二是管理机制缺失。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完善,依赖基层政府宣传引导和村规民约,缺乏法律支撑。三是公众参与度低。部分群众对环境整治的认识不足,参与热情不高,实际参与度较低。四是整治标准不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整治效果参差不齐。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在答复会上表示2024年以来,保定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着力提升质量水平,为加快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坚实基础。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环保宣传,增强群众环境意识。通过主流媒体发布生态环保权威信息,宣传全市生态环保成效,推广生态环保前沿技术应用,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抓好乡镇环保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地下水饮用水源周边隐患排查。三是抓发展机遇,深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抢抓京津冀被列为全国五大美丽中国先行区有利机遇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争创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扎实开展美丽细胞建设。四是统一整治标准,推动规划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分类有序推进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关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对接。五是加大保障力度,巩固城乡整治成果。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一办九组”工作职能,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积极争取各类生态环保资金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完善地方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持续推动《保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增强生态保护法治保障能力,提升生态环境司法能力和执法能力,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