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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任省、市人大代表近五年了,对当好一名人大代表有一些粗浅的体会,即:要增强“四种意识”、做到“四个到位”、发挥“四个作用”、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要增强代表意识。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选出来的,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而不是代表自己一个人,不是个人行为。代表发言不是简单的个人意见,不能随意,凭个人好恶。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责任和使命,要为民代言,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
二是要增强大局意识。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所涉及的问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事项,关系到人民利益的根本大事。因此,人大代表要有大局观念,要努力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从国家、本行政区域及其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根本利益出发,在遵循全体人民利益的前提下,代表本区域的整个利益,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反映本选区的具体利益和特殊情况。
三是要增强法律意识。人大代表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宪法、法律尤其是代表法明确赋予了人大代表一定的权力以及行使权力的形式、程序。因此,代表的言行必须规范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也只有这样,才能言而有据,议而有理,言而有力。
四是要增强责任意识。人大代表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者。人大代表是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直接决定者,代表集体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权,其参加作出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意志。因此,人大代表必须不断增强对国家和对人民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认识要到位。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石,工作的主体;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出席大会决非一般意义上的开会,而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工作,参加闭会活动也决非一般意义上的集体活动,而是执行职务的重要方式;人大代表不仅要有光荣感,更应有责任感。
二是学习要到位。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思想文化素质,科学的思维方法,较强的工作能力,求真务实的精神。为此,人大代表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学习现代管理知识,练好履行代表职责的基本功,提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联系要到位。人大代表要了解民意、反映民声、维护民利,必须永远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时刻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这是人大代表的力量源泉。要通过会议、视察、调研、走访、信函、媒体等形式,经常了解群众的要求,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并科学地分析、归纳和总结,使之条理化,积极反应呼吁督促解决,树立“为民代言、为民办事”的良好形象。
四是工作要到位。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应该落实到代表工作中。代表大会期间,认真审议各项报告。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议案、建议、意见、批评。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这是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
三、发挥好四个作用
一是桥梁纽带的作用。代表在自己生产、生活活动中,与群众打成一片,广泛了解、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人大的决议决定等,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在维护社会和谐,增强党和政府与群众密切联系,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二是参与决策的作用。人大代表受人民的委托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所在。代表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正确意见,客观反映群众的要求,积极参加大会各项议程的讨论、审议和表决,发挥好参与形成国家意志和决策的作用。
三是监督协调作用。一方面,代表要积极参加审议、视察、评议等活动,认真行使监督权,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寓监督于支持中,在支持中强化监督,发挥好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代表要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尽力协作“一府两院”推进工作,发挥好协调作用。
四是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是人民中先进的一部分,有代表性,综合素质比较高。人大代表必须建立在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的基础之上。每一位人大代表要十分珍视这种信任关系,维护好这种信任关系,从而增强模范带头的意识和责任感。要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努力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成为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引领者。
四、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代表与选民的关系。人大代表是依法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应当按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做到“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在执行代表职务时,既要行使职权,又要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既动嘴反映意见,又要动手办实事;既要反映本选区或本单位群众的呼声,又要着眼考虑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二是处理好大会工作与闭会活动的关系。大会工作是代表执行职务最集中的表现,闭会活动是大会工作的延续和基础,两者都是代表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既要做好大会的各项工作,又要积极参加闭会的各项活动。
三是处理好集体行权与个人投票的关系。代表个人不能行使国家权力,只能是集体行权。但集体行权又取决于代表投票的总和,一定数量的代表票数才能决定问题。因此,代表要重视自己的每一票,珍惜自己的每一票,投好自己的每一票,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行使好职权。
四是处理好代表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人大代表具有双重职责,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履行代表职务,两者往往会发生冲突。应当平时注意把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有意识地结合起来,一道去做,同步推进;当代表工作与本职工作发生时间冲突时,调整安排好本职工作,先参加代表工作,后补上本职工作,尽量做到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两不误。几年来,积极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20余次,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以个人名义和代表联名方式提出建议10多件,得到很好的落实。还接待一服刑人员的申诉,积极向省高院反映,最终得到改判,被省高院誉为“人大代表高水平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