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建调研组提出——积极扶持适宜县域发展的经济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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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陈志刚 记者薛惠娟)把县域经济和县城搞大搞强,是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确立的四大攻坚战之一,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日前,省民建成立专题调研组,就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

   县域特色产业仍处低层次扩张和低水平建设阶段

   省民建调研组介绍,作为沿海省份,我省在县域GDP规模、县域人均GDP及县域财政收入等方面均低于其他沿海省份,尤其是县域平均财政规模只有山东的1/3、浙江的1/4、江苏的近1/5,面临着跨越赶超的繁重历史任务。

   “我省县域总面积占全省的94%,总人口占全省的83%,GDP占全省的近7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63%,全部财政收入占全省近5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全省的比重只有36%。”调研组发现,上述占比的递减,说明我省县域创造的经济总量和财富,与所占面积和拥有的人口不成正比。我省县域特色产业很多还停留在生产规模的低层次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阶段,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空间的优势项目很少。许多县域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且普遍处在融资难、用地难、人才短缺、技术落后、信息不畅的困境中。一些优势产业在县域不仅没有形成规模,也没有形成品牌优势。

   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社会事业发展辐射

   专题调研组建议,县域经济要紧紧围绕全省发展的总体部署,主动融入京津两大都市的发展大格局,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辐射,创造发展新优势。

   中东部的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秦皇岛等5个市,应重点承接北京和天津产业转移,积极为两大都市提供劳动力和原材料供应等服务。北部的张家口和承德两市,应主要立足于矿产资源、生态资源、民俗旅游资源及水资源优势等,发展绿色矿业、生态旅游业、绿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南部的邢台、邯郸、衡水、沧州等四个市,应主要立足于优势特色农畜产品的规模化种植、养殖,并积极创造条件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各类服务业,建设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基地。

   “通过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省民建呼吁,应以省管县为突破口,把改革的边界由财政体制放宽到行政体制,依法明确省、市(地)、县的职责权限,解决财权事权分立问题,全面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为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松绑。同时,在国家出台新的财税政策之前,我省要大力实施“放水养鱼”,最大限度地把财政资金用于县域发展。

   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多数县域的支柱产业

   “要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城市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将适宜县域发展的产业转向县域,对产业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税收及就业等问题进行统筹安排。”省民建调研组提出,积极鼓励、扶持适宜县域发展的产业,特别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之成为多数县域的支柱产业。同时,鼓励和支持县域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产业的园区化、规模化发展,改变“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状况,使园区真正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区、体制和科技创新的实验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工业基地。

   调研组建议,通过税费改革、规划管理、资源整合等措施,鼓励县域依托优势自然资源发展资源型产业,使之成为富民、富县的重要产业。通过科学规划、统一部署、资源整合、严格管理、加强保护等,提高资源型产业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切实通过建立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保护基金、风险开采基金、地质灾害治理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要切实将所有公共规划纳入财政支持范畴,包括县城、城镇、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资源环境规划等。”省民建提出,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各级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