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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民建邢台市委经济二支部下载复印新会章发放给会员,要求会员结合贯彻落实民建中央、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民建纲领,解读新会章有关内容,务必使会员熟悉新会章、遵守新会章。通过学习,我的体会是: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民建新章程。新章程的出台,标志着民建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它是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进行必要的修改,形成的一部创新章程,是民建会员学习、贯彻、落实的政治纲领。
新章程在总纲中增加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生态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学发展”、“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表述,体现了民建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自觉性。
关于增加干部“四个能力”建设规定:干部队伍建设直接关系会的参政党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会的事业长期发展,关系到和谐政党关系的构建以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因此,章程明确提出“干部是会的事业骨干,全会要重视对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选拔和考核,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关于调整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基层组织的建设问题,事关参政党建设的全局。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支部会员大会、总支部会员大会、基层委员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至五年。”另外,将基层组织负责人由“主任”、“副主任”改称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对于“本会”、“会的”常用语,均改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不再用简称,使章程更加规范和严谨。
历史证明,历届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代表大会修订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都是会员心中的丰碑、是会员的梦想。在中国梦的雄壮交响乐中,无论是实现国家民族的繁荣富强,还是民建事业的振兴发展,都有民建会员梦想的音符,中国梦最终是由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个个梦汇集而成。无论是公平教育、稳定就业、满意的收入、可靠的社会保障、合理的医疗服务;还是优美的环境、舒适的佳房、和谐的社会、振兴发展的民建伟业……民建会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是中国梦最富有生命力的构成。
通过学习,对新会章有了初步认识。今后,我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新章程,继承“爱国、爱党、爱会、爱学”光荣传统,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立足本职工作,以中共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为社会服务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