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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
作为一名民主党派干部,要自觉学习好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新的形势下党中央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履职尽责,参政议政,努力做依法治国的促进派。
《决定》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进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集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会省委和各市级组织应努力发挥本会经济界参政党的作用,组织本会有关经济、法律专家,积极开展有关立法调研,结合地方实际,围绕地方立法建言献策,树立好参政党形象。如可围绕刚刚颁布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为河北制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建言献策,加快推进法治河北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