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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作为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特别是通过民主监督这一方式参与其中,是民主党派与时俱进,参与我国政治生活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这样一个历史节点上,认识和发挥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
民主党派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日益完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也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优势,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政治资源,是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还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落后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与全社会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民主监督认识不到位。一些党政领导同志尤其是一些基层的党政干部,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认识不足。认为工作都是党委政府做的,决策思想、工作信息远比民主党派掌握的多;某些领导部门本身不愿接受监督,有的部门几年也没有召开过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会议;虽然有的地方提出了当地中共领导与民主党派负责人交朋友的联系方式,但流于形式,几乎没有互动。二是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党委对民主监督缺乏明确的、可操作的制度规范。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缺乏明确的民主监督的条款,民主党派机关没有专门监督机构。有些民主党派设有监督委员会,但只是针对本党派内部的监督。三是民主监督效果不突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国家权力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目前现状是,不少建议批评本身质量不高、难以落实,真正促进工作改善的较少;有些部门对建议批评“会上肯定、纸上答复”,没有后续反馈,真正落实较少。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加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建议
(一)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深刻认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重要性
我们党关于民主监督的思想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是随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完善而丰富的。从1945 年毛泽东在延安与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关于“历史周期率”的谈话到1989年底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提出了民主监督的总原则,经历了“监督”、“互相监督”、“民主监督”三个发展阶段。今天,回顾民主监督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着眼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也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发展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党的十八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达到了新高度,由此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发展。各级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中共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遏制腐败蔓延、促进政治清廉、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也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是有利于提高新形势下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在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各种利益矛盾交织,给社会稳定、和谐带来了严重压力,也给执政党和整个社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执政党要提高执政能力和保证执政权力的有效运行,必须把执政权力建立在民主监督基础之上。民主党派实施民主监督就是要帮助中国共产党发现执政过程中的某些不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有力地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高国家的政治制度化水平。
三是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中共党委作为执政党必然要实现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下最大可能地听到各党派不同的声音、各种意见和建议,才能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做出重大决策时,才能够统筹各方,兼顾利益得失,减少决策失误,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
(二)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开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崭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明确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和国家进入到了历史发展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新阶段。在2003年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提出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庄严承诺: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他还多次提出,共产党要真诚和主动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特别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具有的重要意义。经过十年的发展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民主党派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也提出了更高期待。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我们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中国各民主党派作为民主监督的主体,拥有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和特定的地位,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为此,一是完善监督立法。制定规范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法律,为民主党派的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二是加强民主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程序,建立规范化的监督秩序,以保障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在合法有序的环境下健康运行,避免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三是加强对特约监督人员的培养和管理。研究制定特约监督工作条例或特约监督人员管理办法。
(三)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特征,赋予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新的工作任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把党内外、海内外的力量和智慧都凝聚起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我国呈现出阶层分化、利益调整、思想多元、矛盾凸显、诉求增强等显著特征,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召开,首次明确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融入扶贫工作之中,这是中共中央赋予各民主党派的一项新任务,是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领域。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中共中央明确8个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8个中西部省区,重点就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情况开展民主监督。
脱贫攻坚是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大事,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意义重大,这正是摸索有效的民主监督途径的新方式,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的高度重视,是各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有益探索,是各民主党派服务大局的充分体现。为此,民主党派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民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为民主监督提供思想保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牢记三个“长期坚持、永不动摇”,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党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来履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责,保证监督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开展。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为民主监督提供人才保障。包括脱贫攻坚在内的民主监督等新的任务,需要民主党派在监督过程中,发挥智力优势和人才优势。因此,民主党派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不拘一格降人才,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善于发现人才,悉心培养人才,全力推荐人才,大胆使用人才。要加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让一些有水平、有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年富力强、热爱党派事业的人充实到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机关中来。在民主监督工作的形式、内容、方式方法上,出新招、见实效,使民主监督的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领域更加广阔,效果更加显著。
三是加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确保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民主党派对脱贫攻坚等进行民主监督,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而是需要把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等履职结合起来。要把民主监督过程中的发现的问题,通过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渠道表达出来,并且提出具体的建议,便于中央和各级中共党委进一步参考。同时,民主党派通过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发出声音,可以推动建议落实,为各地脱贫发声建言,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