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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制售假劣产品,加之部分农民缺少防范意识,为假劣农药市场的存在提供了温床,从而对农业生产构成安全隐患。为了避免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正确识别、选购农药显得尤其重要。
假劣农药会给农业生产带来五个方面的危害:一是起不到防治病虫害的作用,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二是可能发生药害,导致减产,严重的可能造成绝收;三是有可能引起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其带来的后果是人畜因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影响身体健康,同时影响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仅1999年我国由于农药残留引起的食源性食物中毒事件就有37起。在农产品出口上招致的损失更是令人痛心,由于残留量超标,我国出口的农副产品被拒收、退货、销毁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年因残留量超标造成的外贸损失高达70亿美元;四是假劣农药在安全性上存在极大隐患,农民在施用时,很有可能直接引起中毒事件。据统计,我国每年有数万人农药中毒,死亡数千人。经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1997~2002年全省农村农药中毒4895人;五是有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带来危害,影响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药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农药质量问题。假农药是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或所含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农药产品;劣质农药是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或失去使用效能或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农药产品。市场上农药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无农药登记有效成分含量;二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三是在中、低毒农药产品或生物农药中掺杂高毒农药等其他第三组分,使生物农药变成化学农药、毒性由低毒变高毒,例如添加灭多威、1605等。另外还有在销售某种农药时,以专用助剂名义捆绑销售或作为赠品,经检测专用助剂中含有农药成分;在农药经销活动中,以小包装农药为赠品进行促销,小包装赠品为假农药或劣质农药。
二、农药标签问题。农药标签是农药使用者正确、合理使用农药的重要技术信息,作为技术含量较高的特殊商品,农药标签不仅表明农药本身的性质、特点,更是农民使用农药的依据。农药标签存在九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擅自更改已登记备案的标签内容,在标签上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和防治对象;二是高、剧毒农药随意扩大使用到国家明令禁用、限用的果树、蔬菜等作物,擅自降低毒性标识或毒性标识不清;三是无中文通用名或使用未经批准的商品名,一种产品使用多个商品名,且商品名怪、乱、杂,有些混配产品名称标成单剂中文名称;四是过分夸大产品功效,使用保证高效、无残留、无公害等模棱两可字样;五是标注一些误导、甚至欺骗性的标识,擅自添加“原药进口”、“合资”、“专用”、“ 高纯度”等;六是使用说明不标明注意事项,缺少提示性,解毒方法等条款;七是不标明生产企业地址,而只标明总经销单位地址;八是在农药经销活动中,以小包装农药为赠品进行促销,赠品农药上没有标签或说明;九是有的农药产品标签上未超范围标注防治作物和防治对象,而在其包装箱中附带《说明书》或者《使用建议》,扩大防治作物或防治对象。
农药问题存在的规律如下:
一、从生产企业来看,大中型农药生产企业问题较少,小型农药生产企业问题较多。
二、从农药种类上来看,除草剂质量问题较少,杀虫剂和杀菌剂质量问题较多。
三、从剂型上来看,单剂问题较少,混配制剂问题较多;
四、从产品登记上看,正式登记的产品问题较少,临时登记的产品问题较多。
五、从存在的问题上来看,杀虫剂中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甚至在低毒产品中加入高毒农药成分。多菌灵、甲基硫菌灵、苯磺隆等大路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较低,有的甚至含量为零。
因此,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严厉打击制假行为,全力扶持诚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公布榜和不良记录档案制度。对于不讲市场信誉、不讲产品质量,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农药产品、无证产品、标签严重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各级农药执法单位纳入重点查处对象。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严重的企业和产品,要记录在案,做为日后追踪监督的重点目标。需要移交农业部停止续展登记和吊销登记证的,及时将抽查结果和证据上报农业部。
开展诚信企业扶持活动。对于重视产品质量、市场信誉好、广大农民消费者赞同,市场检查中无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给予表彰,各级农药执法单位应给予支持和保护。在新闻媒体上宣传诚信企业的管理经验和优质产品;组织开展“诚信企业农药产品进农户”活动;引导和推荐诚信企业参加优质农资连锁经营;有条件地开通诚信企业产品登记审批“绿色通道”;依法帮助诚信企业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建立有效、长效的联动管理机制。探索完善市场检查、群众举报、质量检测和案件处理等全过程的监督信息平台,加强全省各市、县的监督信息交流和沟通。基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各地市场检查的信息要及时通报全省,“点、线、面”相结合,省、市、县相衔接,全省统一行动,市、县全面出击,堵死假冒伪劣农药的流通渠道,卡死违法产品的生存空间,提高农药执法监管的时效性。
三、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也要适应公共管理的职能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与工商、技术监督、公安、新闻等部门合作,形成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齐抓共管的农药管理机制。市级以上农药主管部门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坚持“五不放过” 的原则(对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农药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切实抓好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跨县域案件由市级督办,跨市域案件由省级督办,每一个案件都要依据法律程序,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民建会员、河北省农药检定所农艺师于改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