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当降低我省企业缴纳的 “五险一金”水平的建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我国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7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提出:着眼促进企业降成本,出台减税降费、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2016年以来,我国以降低“五险一金”费率为突破口,推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对实体经济企稳脱困发挥了积极作用。合理调整由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水平,是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控制用工成本过快上涨,推动劳动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调结构。同时,降低企业和职工当期缴费水平,也可以激发企业用工活力。

一、各省份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相关政策及情况对比

2016年,很多省份出台了降低由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的相关政策。

广西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对全区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实行降幅更大的政策,对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内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对29家重点产业园区外的84家其他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6%。同时,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还可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

山西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两年内,在全省范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率比例由现行的1.5%降至1%。

广东从2016年下半年起,逐步将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下调到5.5%左右。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从1.5%下调至0.8%。在继续贯彻落实2015年10月1日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 .63%下调至0 .43%的基础上,2016年指导各市制定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对执行新费率后行业基准费率升高的,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费率措施。

河南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降低了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为1.2%。

我省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阶段性将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0%缴纳失业保险费。此前,我省已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进行了下调。2016年1月起,全省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由1.18%降至1.0%,降低了0.18个百分点。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有效减轻了我省企业负担。

与其它省份相比,我省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仍处于较高水平,以“五险”为例(住房公积金一般由各市统筹),各省份由企业缴纳的比例如下表所示(由低到高排序):

2016年31省市五险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广东省

14.00%

5.50%

0.80%

0.43%

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20.73%

浙江省

14.00%

6.00%

1.50%

0.60%

1.20%

23.30%

江西(南昌)

19.00%

6.00%

0.50%

0.40%

0.40%

26.30%

青海

20.00%

6.00%

0.50%

0.40%

0.50%

27.40%

山东

18.00%

7.00%

1.00%

0.5%-1.6%

1.00%

27.5%-28.6%

四川

19.00%

6.50%

0.60%

1.00%

0.60%

27.70%

山西

19.00%

7.00%

1.00%

0.40%

0.50%

27.90%

广西

19.00%

7.50%

0.50%

0.75%

0.50%

28.25%

新疆

(乌鲁木齐)

20.00%

6.00%

1.00%

0.50%

0.80%

28.30%

福建(福州)

18.00%

8.00%

1.00%

0.5%-2%

0.80%

28.3%-29.8%

贵州省

19.00%

7.50%

1.00%

0.4%-3%

0.50%

28.4%-31%

湖北

19.00%

8.00%

0.70%

0.5%-2%

0.50%

28.7%-30.2%

内蒙古

20.00%

6.00%

2.00%

0.5%-2.0%

0.50%

29%-30.5%

江苏

19.00%

8.00%

1.00%

0.2%-1.9%

0.80%

29%-30.7%

陕西

20.00%

7.00%

0.70%

1.00%

0.50%

29.20%

宁夏

19.00%

8.00%

1.00%

0.40%

0.85%

29.25%

甘肃(兰州)

19.00%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