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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在翻阅民建秦皇岛市委近几年《参政议政卷》档案时,发现一件令人欣喜的事:即承办民建市委所提提案的不少部门、单位都能举一反三地抓提案所提问题的落实,进而收到事半功倍之成效。
如,2007年,民建秦皇岛市委根据一家超市竟将过期变质已经长毛发霉的自制切片面包,竟以“买一送一”的形式继续出售,欺骗顾客一事,提交了题为《超市自制食品卫生安全不容忽视》的提案。市工商局在办理该提案的过程中,不仅先是严查了这家超市的相关情况,当场销毁了正在销售的未按要求加贴食品标签的部分面包,并责令该超市就此问题限期整改,写出整改材料。尔后又会同卫生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超市自制食品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所发现的不法行为进行了严处。
再如,2009年,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在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了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民建秦皇岛市委根据公安部门的特殊性,并鉴于不少部门、单位都在接待窗口前设置了接待座的情况,提交了题为《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尤应设置接待座》的提案。市公安局为落实该提案,非但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值班室、接待室,而且在市、县(区)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10、112、119各接处警单位等直接面向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单位都设置了供群众使用的座椅,还为群众备置了纸笔、饮水设施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要求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此类事例还有,不再赘举。试想,如果市工商局就事论事,仅对两家超市进行了查处,而没有举一反三地对全市所有超市进行拉网式检查,就很可能有政协委员就其他超市出现的类似问题提出提案。则市工商局还得派员再去查处,再走访提案人,再写提案答复函。如果市公安局仅在市局机关的接待、服务窗口设置了接待座,备置了纸笔和饮水等设施就肯定会有政协委员建议县(区)公安局,以及110、122、119等接处警单位效仿市局机关在服务窗口设置接待座、备置相应设施。则市公安局岂不也须重复上述办案过程。
而事实上,该两局由于借助提案,举一反三抓落实,不仅赢得了民建市委的高度评价,密切了彼此关系,而且培养了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了部门的工作开展,赢得了社会赞誉,真可谓举一反三抓提案落实,事半功倍收成效,值得倡导和发扬。
(作者单位:民建秦皇岛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