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
5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6月6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主持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着力提升法治河北建设水平”,听取专家辅导报告,进行研讨交流,深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习近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集中成果展现,是新中国70多年来法治建设尤其是民商事法治建设和发展的实践成果的集大成,堪称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发展尤其是法治文明发展的最重要成果。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之后,拿破仑曾骄傲地说“我一生的真正光荣不在于打了40个胜仗,而是那不会被遗忘的、将万古长存的我的民法典。”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法国民法典》一直实施至今,并且颁布后成为大陆法系国家民商事立法和民商事法律制度的楷模和典范,影响重大而又深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第一部法典,也必将彪炳中华文明甚至世界文明史册。
《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的必然产物,是对社会主义文明成果的固化和肯定。考察人类文明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编纂民法典是具有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需要,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昌盛的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举世瞩目,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理论日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民法典》的编纂和颁布,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到新时代的必然产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成果,同事,也会为现代人类文明尤其是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
《民法典》具有突出的中国特色、鲜明的时代特点和亲民为民的实践执行力和实施力。《民法典》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司法实践成果(诸如此前制定的一系列民事法律—《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法》、《合同法》、《担保法》、《收养法》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上述法律的众多司法解释),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如法典第1077条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体现的就是中华传统文化中倡导夫妻和谐、家庭和睦的文化观念等),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众多原则和制度是社会主义民法典中独有的,目的在于维护、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突出。《民法典》对新时代我国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新理念、新趋势以及出现和存在的新问题,做出规定,诸如法典总则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体现新发展理念,第19条对未成年人年龄的降低,第127条规定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承认和保护,第四编人格权第1033条有关利用高科技偷拍、窥视、窃听他人隐私问题的规定,等等,时代特点鲜明。《民法典》把“人格权”独立成编,显示了对公民人格的尊重,其他部分的原则和具体制度也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愿、人民的要求和人民的利益,亲民为民,必能为民所信赖、为民所维护、为民所遵守,自然就具有强大的实践执行力和实施力。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规则的百科全书,将会有力地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整个法典共有7编、一个附则,84章,1260条,10万多字。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这些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规定,确立了规则,可以说是一部“中国现代社会生活规则的百科全书”。它对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从个人生产生活到社会生产生活等等,都立了规矩,影响是全面、具体而又深远的。《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尤其是法治社会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将助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其颁布和实施对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认真学习好、理解好、把握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行政复议应诉和仲裁工作,直接涉及到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的实现和保护。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前,我们一定要把学习、理解、把握和宣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来落实。要原原本本地学习《民法典》,逐条逐句逐字地学习《民法典》,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民法典》,中外比较地学习《民法典》,从而达到全面把握、正确理解《民法典》,为实施《民法典》奠定基础、做好准备。《民法典》实施之后,要把全面贯彻落实和精准实施《民法典》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好《民法典》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大局,推动《民法典》在我省的宣传和实施。省委书记王东峰指出,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全省要认真学习民法典,广泛宣传民法典,深入贯彻民法典,全面提升法治河北建设水平。要坚持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研究解决事关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法治保障问题。我们要按照东峰书记的要求,在“办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新发展理念”、“解决民生领域问题”和“加强社会治理”等几个方面,研究如何提供全面、及时、精准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梁洪杰,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