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与人民生活各方面密切相关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第12期《求是》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全面总结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深刻阐明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对如何有效实施好《民法典》作出了一系列科学部署,为我们正确认识《民法典》、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理论指南和思想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这为我们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指明了方向。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民法典》贯彻实施过程中,坚持政治原则、明确政治要求、把握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要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维护权益的便捷性,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制度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围绕发展大局,找准结合点,结合分管工作,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新时代现代化农业农村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乡村振兴具体路径和机制办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实现乡村振兴和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县级领导干部直面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认真解决和调节群众现实生活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对《民法典》的深入学习,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带头宣传、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做到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作者:黄超,民建河北省委常委,民建石家庄市委副主委,正定县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