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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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民建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民建保定市委主委高霄,专职副主委王文志,副主委周志军、庞永新以及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庞永新主持会议。

会上,王文志宣读《民建河北省委关于批准成立民建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的批复》。

会议集体学习了《民建河北省委2025年内部监督工作要点》、民建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国民主建国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中国民主建国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中国民主建国会组织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民建保定市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

民建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庞永新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这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今后将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民建章程、内部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立足职责定位,紧扣监督职能,推动内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为民建保定市委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随后,副主任李振川、刘刚及与会委员分别结合自身感受和工作实际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不负重托、认真履职,积极做好内部监督工作。

高霄在讲话中指出,内部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民建保定市委内部监督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会员行为、提升组织凝聚力和执行力提供有力保障。他强调,内部监督委员会作为会内监督工作的专责机构,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贯彻落实、监督指导、线索处置、警示教育四方面职责。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履行监督职责、保障民建事业稳步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