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民法典》进乡村——民建唐山市委丰润区总支开展《民法典》走进乡村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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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全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民建唐山市委及丰润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丰润区总支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宣讲活动,把法律宣讲作为“四下基层”的重要内容,确保“法律九进”取得扎实成效。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乡村老百姓的法治观念,确保乡镇人人都知晓《民法典》,并对自身合法权益使用有合理概念。

5月27日下午,民建丰润区总支主委、河北省政协委员法律宣讲团成员张洪梅带领会员赴银城铺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区委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银城铺镇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及各村委负责同志,丰润区总支会员60余人参加。

宣讲活动中,张洪梅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民法典》中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悉悉相关的物权、土地承包权、借款合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规定、遗产处理和继承等法律知识,现场参会人员反响热烈。

活动结束后,张洪梅还就现场参会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增强了法律信仰,受益匪浅,今后不仅要自己守法,还要做法律的传播者,也将通过实际行动,带动更多身边的同龄人树立法治观念。

丰润区总支会持续推进《民法典》进乡村学习宣讲,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